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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于2002年元月由原运城市土地管理局和矿产局合併的盐湖区国土资源局改制而成。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

简介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于2002年元月由原运城市土地管理局和矿产局合併的盐湖区国土资源局改制而成。现有办公室、耕地保护地籍管理股、矿产储量地堪环境管理股和执法监察股4个行政科室;下属21个事业编制的国土资源管理所。全局现有干部职工357人。(其中干部135人,职工及招聘人员222人;大专以上学历87人,中专学历88人;具有初级以上职称4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233人。)

主要职责

新组建的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湖分局,其主要职责是:
1、国土资源规划、保护、管理、开发和合理利用;
2、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政策调研;
3、编制国土资源规划,建立矿产资源信息系统;
4、依法行政,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及採矿者的合法权益;
5、实行用途管制制度,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后备资源开发及矿产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
6、负责盐湖区行政区域内的地籍、地政管理,组织开展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国土资源登记颁证、土地证书年检等工作;
7、负责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和管理;
8、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和土地统征、收购、储备管理;指导并组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9、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登记、统计等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监测和供求形势分析;
10、培育规範的土地及矿业权市场,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和矿业权属纠纷;
11、负责採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出租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徵收和管理;
12、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工作,负责主要地质遗蹟的保护;
13、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地热资源的勘察开发的监督管理。